Internal Security Act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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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还没结束,宪法却必须写下人身自由、平等、言论、宗教、教育与财产权
独立宪法不只分配国家权力,也写下基本自由。Part II 包括人身自由、反奴役与强迫劳动、 反追溯刑法和平等、言论集会结社、宗教、教育与财产权等条文。 但这些自由是在紧急状态仍未结束的政治空气里写下的,因此它们从一开始就带着限制、例外与安全压力。 本文先读入口:自由为什么重要,也为什么不应被讲成没有限制的神话。
第 149 条像一道阴影:它告诉你,紧急状态的恐惧没有在独立日消失
Part II 写下基本自由,但宪法也写下国家安全例外。Article 149 允许国会在面对颠覆、组织性暴力、 对政府或最高元首激起不满、族群或阶级敌意、非法改变法律秩序、危害公共秩序或安全等情形时, 制定特定法律,即使这些法律与若干基本自由条文不一致。本文不替任何安全法辩护, 也不把安全压力说成虚构;它只说明自由为什么从一开始就和恐惧写在同一本宪法里。
纳吉先以释放、包容和政府转型建立形象;几个月后,一间新发展基金也在同一套“快速执行”语言中出现
纳吉就任当天宣布释放13名ISA扣留者、撤销两份报纸的临时禁令,并提出“一马来西亚:人民优先,绩效为先”。 政府随后推出GTP与ETP,以指标和执行塑造技术官僚形象;但集中于首相兼财政部长的权力,也让监督成败更直接归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