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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与建国 · · 第 46 / 156

马来西亚联邦制怎样分权?Federal List、State List 与 Concurrent List

联邦不是一句口号;它真正的形状,藏在 Federal List、State List 和 Concurrent List 里

4 分钟阅读 3 来源 一手信源

法院守边界。

但边界先要被写出来。

联邦和州之间,到底谁能管什么?

不是靠感觉。

不是靠谁历史更久。

也不是靠谁声音更大。

答案藏在几张清单里。

Ninth Schedule。

宪法文件的编辑插图。本篇要看的,不只是条文写了什么,而是条文怎样把身份、权力和国家机器放进同一个框架。
宪法文件的编辑插图。本篇要看的,不只是条文写了什么,而是条文怎样把身份、权力和国家机器放进同一个框架。
图片: Cerita MalaysiaCC BY 4.0

Federal List:国家的大手#

Article 74 把立法权接到 Ninth Schedule。

Parliament 可以就 Federal List 里的事项立法。1,3

Federal List 里放的是联邦国家必须统一处理的大事。

外交。

国防。

内安。

司法。

公民权。

财政。

贸易。

通信。

这些事项如果每州各走各路,国家会碎。

所以它们被放在联邦手里。1,3

这不是说联邦永远更好。

这是说某些事项必须有一个共同中心。

独立国家刚站起来时,尤其如此。

紧急状态还在,冷战压力还在,英国要撤,马共仍是安全威胁。

国防、内安、外交和公民权,不可能被拆成各州各自处理。2,1

State List:州留下来的房间#

State List 是另一边。

州议会可以就 State List 里的事项立法。1,3

这里面有土地。

地方政府。

若干州公共工程。

也有伊斯兰法与马来习俗相关事项,但范围以宪法清单为准。1,3

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它说明联邦不是把州吞掉。

州还有自己的房间。

土地尤其关键。

马来统治者、州政府、地方社会、乡村结构,都与土地连在一起。

如果独立宪法把土地完全抽到联邦手里,州的存在会变得很薄。

所以 State List 不是装饰。

它是联邦制度的重量之一。

Concurrent List:两只手一起碰#

还有 Concurrent List。

这是一块比较麻烦的空间。

联邦和州都能在其中某些事项上立法。1,3

两只手一起碰同一张桌子,当然容易撞到。

所以 Article 75 又写下规则:如果州法与联邦法不一致,联邦法优先;州法在不一致范围内无效。1,3

这句话像一把最后的尺。

它不表示州没有意义。

但它表示在冲突发生时,宪法给了联邦法一个优先位置。

联邦国家不是松散联盟。

它有中心。

为什么清单比口号重要#

很多人讲联邦,只讲感情。

州权。

中央。

地方。

自主。

统一。

这些词都重要。

但真正决定权力在哪里的,常常不是口号,而是清单。

一项事务放进 Federal List,政治会往一个方向走。

放进 State List,政治会往另一个方向走。

放进 Concurrent List,争议就可能需要 Article 75、法院和更多政治协调。1,3

清单看起来枯燥。

但清单决定谁能开口。

谁能立法。

谁能收钱。

谁能发准证。

谁能说这件事归我。

半岛先行,未来还会变#

一九五七年的马来亚联邦,还不是一九六三年以后的马来西亚。

沙巴、砂拉越、新加坡后来才进入另一个更复杂的联邦安排。

所以这一篇先只读独立宪法的基本骨架:联邦、州、共同清单,以及冲突时的联邦优先。2,1

后来的 1963 年安排,会把这套结构变得更复杂。

沙巴和砂拉越不会只是普通州的问题。

它们有自己的入联条件、州权、移民、土地和原住民议题。

那是后面的故事。

这一刻,我们先看见原始机器怎样装起来。

地图下面的地图#

地图上,州界是一条线。

宪法里,州界是一张清单。

你在地图上看见柔佛、霹雳、雪兰莪、吉打。

但在 Ninth Schedule 里,你看见另一种地理:

哪一件事归联邦。

哪一件事归州。

哪一件事两边都能碰。

这才是联邦真正的内部地图。

这一篇的证据,本站要跟你交代清楚#

核心条文来自 AGC Federal Constitution。 本文用 Article 74、Article 75 与 Ninth Schedule 说明联邦、州和共同立法权限。1,3

Reid 报告只作制宪背景。 本文不展开 1963 年以后沙巴砂拉越的特别安排,也不处理具体州权诉讼。2,1

本篇 sensitive: true 它涉及伊斯兰事务、土地、州权与联邦权力;上线前应由 Jay 逐句过目。


来源 3 本篇每一条重要断言都可以查证。点开自己看。

别信这个站。自己查 —— 下面每一条来源都可以点。

  1. 查看引文 ↓
    If any State law is inconsistent with a federal law, the federal law shall prevail and the State law shall, to the extent of the inconsistency, be void.
  2. 查看引文 ↓
    a strong central government with the States and Settlements enjoying a measure of autonomy
  3. 查看引文 ↓
    Parliament may make laws with respect to any of the matters enumerated in the Federal List or the Concurrent List (that is to say, the First or Third List set out in the Ninth Schedule). The Legislature of a State may make laws with respect to any of the matters enumerated in the State List (that is to say, the Second List set out in the Ninth Schedule) or the Concurrent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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