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外汇亏损案是什么?马来西亚输掉的钱
Maminco 锡价托市、国行外汇与 Perwaja 钢铁 —— 三笔公共损失,三种问责困境
先别问谁偷了钱。
先看两个数字。
五十七亿。
三百一十五亿。
一九九四年,公众从国家银行的账目与国会辩论里看到的外汇净亏损,是五十七亿令吉。二十三年后,皇家调查委员会根据国行内部记录、审计材料与证词,认定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四年的相关亏损合计约三百一十五亿令吉。1,2,3
同一场风暴。
为什么后来量出来的水位,会高出那么多?
这就是本篇真正要追的东西。
不是先找一个坏人,把所有账推到他面前。
而是看一个国家怎样作出巨大押注,怎样记录失败,又怎样把“谁应该解释”拖成二十多年的问题。
央行走进交易室#
中央银行本来就要买卖外汇。
它管理国家储备、维持金融稳定,也需要调整不同货币的组合。问题不在“有没有交易”,而在交易的目的、规模与风险有没有越过管理储备的边界。
一九八〇年代末到九〇年代初,国行从较传统的储备管理,走向更积极地在外汇市场建立仓位、争取利润。到一九九二年前后,它在英镑等货币上的判断遇上剧烈市场变化,巨额亏损逐步浮现。1,2,3
“仓位”听起来很技术。
换成日常语言,就是先押一个方向:相信某种货币会升,便大量买进;相信它会跌,便站到另一边。
判断对了,利润进入账本。
判断错了,国家储备承担损失。
一九九三年,国行账目把五十七亿令吉列为外汇交易净亏损,并准备从未来利润中逐年冲销。时任行长 Jaffar Hussein 把它形容为一次出于善意、但判断错误的不幸事件;国会里的反对声音则质问,前一年更大的损失与资产重估,是否让公众看到的数字低于实际代价。1,2
这里要慢一点。
一九九四年的国会议员仍在用公开报表、记者会说法与推算追账。后来皇家调查委员会提出的三百一十五亿,是二〇一七年回看内部文件后得出的总数。
不能把后来得到的答案,假装成当年每个人已经知道的事实。
一场迟到二十三年的调查#
二〇一七年,皇家调查委员会听取证人并检查文件后,把一九九二、一九九三与一九九四年的亏损分别列为约一百二十三亿五千万、一百五十二亿九千万与三十八亿六千万令吉,合计约三百一十五亿。委员会认为交易已经从管理储备变成过度、投机性的活动,也认为真实规模没有在当年的公开报告中充分呈现。1,2,3
委员会还建议警方调查国行管理层、董事部、财政部、审计机关与当时政治领导层是否涉及失信或隐瞒。
注意这里的动词:
建议调查。
皇家调查委员会不是刑事法庭。它的报告可以指出疑点、责任链与可能触犯的法律,却不能代替检察官举证,也不能代替法官定罪。
因此,本站不会把委员会点名的人直接写成罪犯。
能够确认的是:国行确实承受了极大的外汇亏损;当年的公开数字与后来重建的总额之间存在巨大落差;最终责任没有在同一时期通过完整、及时的公开程序厘清。1,2,3
可是“不直接写成罪犯”,不等于把名字擦掉。
交易室里最接近操作责任的人,是当时的国行外汇顾问 Nor Mohamed Yakcop;皇家调查委员会把他置于主要操作责任的中心,并建议进一步调查。交易扩大阶段的财政部长是达因,一九九一年后接任财政部长、面对亏损与国会披露的是安华;整个时期的首相是马哈迪。1,7,8
四个人的责任并不相同。
Nor Mohamed 必须回答交易怎样越过储备管理的正常边界。达因必须回答,财政部长任内为什么没有建立足以发现和限制巨额仓位的监督。安华必须回答,接掌财政部后何时知道真实规模,以及政府向内阁与国会的说明是否完整、及时。马哈迪则必须为首相任内的整体行政监督与政府最终怎样向国会交代,负最高政治责任。1,2,7,8
皇家调查委员会曾提出更严厉的法律疑点,但调查建议后来没有变成这些政治人物的刑事定罪。本文因此不宣告他们犯罪;本文坚持的是另一条线:国行是公共机构,财政部长和首相即使没有亲自下单,也不能把三百一十五亿令吉的政治责任全部留在交易室。
而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等到钱输掉以后,才让国会追问操作究竟如何开始。
两令吉公司走进锡市#
时间拨回一九八一年。
锡是马来西亚的重要出口,也是许多矿工与城镇的饭碗。政府认为国际锡价受到生产国难以控制的力量压低,于是决定进入市场买锡,希望收紧供应、托住价格。4,9,3
执行任务的公司叫 Maminco。
它的缴足资本只有两令吉。
公司却可以通过 Bank Bumiputra 的信贷,在国际市场进行远远超过两令吉的交易,并与商品交易商 Marc Rich 合作,买卖实物锡与期货。4,9
计划的逻辑并不神秘:
买走足够多的锡,市场供应减少,价格上升;国家矿业与矿工得救,手上的锡也能在高价卖出。
问题是,市场另一边的人也会反应。
高价鼓励更多供应,买家可以等待,持货却要继续付利息和仓储费。托市者必须不断拿出更多钱,才能守住自己推上去的价格。
最后,Maminco 退场。
政府到一九八六年才在国会详细承认这项行动。时任原产业部长林敬益表示,实际交易亏损超过八千万令吉;Bank Bumiputra 提供的贷款由政府偿还。反对党计算的数额更高,因为把融资成本及后续承担也算进去。两种数字衡量的不是完全相同的东西,不能混成一个“确定损失”。4,9,3
故事到这里本来应该结束。
可是账没有结清。
为了追回上一笔,又开了下一张桌#
政府用 Maminco 账户剩余的资金成立 Makuwasa Securities 与 Makuwasa Jaya,希望通过股票交易赚回部分损失。官方在国会说,利润将交还政府;后来两家公司停止运作。4,9
这一步把问题推深了一层。
第一次押注失败后,为什么补救方法还是继续押注市场?
Maminco 的初衷可以解释为保护矿业。
Makuwasa 的目标却已经变成追回 Maminco 的钱。
当一个公共机构必须靠下一次交易证明上一次决定没有错,风险便不再只来自市场。
它还来自承认失败的困难。
一座钢铁厂,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Perwaja 的故事又不一样。
它不是一次货币押注,也不是秘密买锡。它是一项重工业计划:国家希望建立本土钢铁能力、培养技术,并推动工业化。
钢铁厂是真的。
工人、机器、债务与生产问题也都是真的。
到一九九六年前后,国会讨论已提到累积亏损、未偿债务、政府贷款与注资。后来的学术研究估计,Perwaja 从一九八二年至私营化前累积亏损约九十九亿令吉;这类总数包含多年经营、融资与重组的结果,不能全写成一笔被人拿走的现金。5,6
公开资料同时显示严重的治理问题:内部控制薄弱、董事部监督与交易授权受到质疑,部分付款和合约成为调查对象。5,6,10
于是,公众很容易把两个问题合成一个:
Perwaja 输了很多钱。
所以一定有人因偷走同样多的钱而被定罪。
法律记录不是这样。
法庭没有替愤怒补上证据#
Eric Chia 后来面对的刑事案,只涉及一笔约七千六百四十万令吉的付款,不是 Perwaja 全部亏损。
控方指他未经董事部批准,把款项支付到香港一家公司账户;案件经历四十三天审讯、二十九名控方证人。二〇〇七年,地庭裁定控方没有建立表面证据,当庭宣告他无罪。法官批评控状、文件呈堂方式,并指出控方没有传召关键证人。11,10
这项裁决必须完整写出来。
不能因为 Perwaja 的治理失败确凿,就把未获证明的刑事指控当成事实。
也不能因为被告无罪,就倒过来说 Perwaja 没有巨额亏损、内部控制没有问题。
公司治理审计问的是:制度有没有失灵?
刑事审判问的是:控方有没有以法律要求的证据,证明这个被告犯下这项罪行?
两道题可以得到不同答案。
三笔钱,不是同一种失败#
现在把三张账摆在一起。
Maminco 是政府秘密进入商品市场,想托住锡价,后来再以 Makuwasa 追损。
国行外汇案是中央银行把储备管理推向巨额市场仓位,亏损规模多年后才被重新拼出。
Perwaja 是长期工业项目,在经营、融资与监督中累积巨额损失,并出现严重治理争议。
把三者全部叫“贪污”,很痛快。
也不准确。
公开记录没有证明每一令吉都被偷走,更没有证明三案由同一批人以同一种方式获利。
它们真正相似的,是另一条较不戏剧化、却更危险的链:
目标宏大 → 决策集中 → 风险难以被外部检查 → 坏消息迟到 → 公共机构吸收损失 → 个人责任在多年争论中变得模糊。2,4,3,5,6
三张账,不能只剩“政府”两个字#
Maminco 的政治责任,首先落在马哈迪领导的内阁,也落在当时掌管财政部的东姑拉沙里身上。Maminco 于一九八一年成立,政府后来在国会承认它是进入国际锡市的工具,融资又经过 Bank Bumiputra;这是内阁层级的国家行动,不是一名低阶公务员自行开的赌桌。4,9,7
本文没有证据断言马哈迪或东姑拉沙里从交易中取得私人利益。
但马哈迪政府必须为秘密托市、迟至数年后才完整承认,以及用 Makuwasa 再进市场追损负政治责任;东姑拉沙里则必须为财政部长任内的融资与公共风险监督负责。国阵作为执政联盟,也必须承接这项集体政治责任。
Perwaja 的名字更不能绕开马哈迪。
这座钢铁厂是他推动重工业路线的一部分;他选择 Eric Chia 进入 Perwaja 并主持整顿。Eric Chia 后来面对的刑事控状最终获判无罪,这一点必须尊重;同样必须留下的是,任命他、支持这套高度集中的治理方式,并在多年扩张中掌握最高行政权的人是马哈迪。因此,Perwaja 的经营失败与监督崩坏,马哈迪及其领导的国阵政府必须负政治责任。5,6,11,10,12
这样点名,不是说三案都由一人偷钱。
是拒绝一种最方便的写法:项目成功时,剪彩台上站着领袖;项目失败时,历史却只剩下没有姓名的“政府”。
这一篇不能给你的简单答案#
三百一十五亿不是一九九四年公开确认的数字。 它来自二〇一七年皇家调查委员会依据后来取得的内部记录所作重建;当年公开争论围绕五十七亿、九十三亿及其他推算展开。本文不把不同时点、不同会计处理的数字混为一谈。1,2,3
Maminco 的八千万与反对党所说的更高代价,口径不同。 前者是政府承认的实际交易亏损,后者还可能纳入贷款、利息及后续承担。本文采用官方承认数,同时交代争议,不制造一个虚假的单一总额。4,9,3
Perwaja 的累积亏损不等于刑事案金额。 九十九亿是多年企业累积结果;Eric Chia 面对的控状约为七千六百四十万,而且他已获无罪。5,6,11,10
治理失败不自动等于贪污定罪。 本文讨论不透明、内部控制、风险授权与公共承担;凡涉及个人犯罪,只采用法庭结果,不以政治演说代替裁决。2,5,11,10
本文点名的是分层政治责任。 Nor Mohamed 对国行交易操作负责;达因与安华按各自财政部长任期,分别对风险监督和亏损披露负责;马哈迪对首相任内的整体行政监督负责。RCI 的调查建议不是刑事判决,本文也没有把它改写成定罪。1,2,7,8
Maminco 与 Perwaja 的政治责任不等于私人获利指控。 现有资料足以确认政府托市、公共融资、重工业路线与任命监督关系,足以要求马哈迪、东姑拉沙里和国阵回答;不足以在没有判决时说他们偷走了相同数额。4,9,5,6,7,12
本篇 sensitive: true。 上线前,所有涉及在世者、刑事责任、隐瞒、政府损失及个人行为的句子,必须交 Jay 逐句审阅。
来源 12 本篇每一条重要断言都可以查证。点开自己看。
别信这个站。自己查 —— 下面每一条来源都可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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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waja Steel recorded accumulated losses of RM9.9 billion from 1982 to 1996, when it was privati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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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oy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into the foreign exchange losses suffered by Bank Negara Malaysia (BNM) back in 1990s has recommended that three people be probed over their involvement and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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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ivate government company called Maminco Ltd was set up with Swiss metal trader Marc Rich and Co. to buy tin on 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 (LME) as part of a price support operation to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the Malaysian ti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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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oon Tan Sri Eric Chia Eng Hock was wheeled out of the Kuala Lumpur court complex a free man after he was acquitted by the Sessions Court here of committing criminal breach of trust 13 years ago involving RM76.4m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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